核心结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面向所有居民企业的普惠政策,不限高新资质,盈亏都能享,研发失败也能扣。
要点梳理
- 误区一「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错。税务部门明确,研发费加计扣除是面向居民企业的普惠支持,与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相互独立。只要满足财税管理要求、研发活动合规,普通制造企业、传统行业(负面清单除外)均可申报。
- 误区二「企业亏损就不能扣」:错。政策不以盈亏为门槛。盈利、亏损企业都能享;亏损企业加计扣除后当年可弥补亏损额度增加,可结转以后年度,反而更划算。
- 误区三「必须研发成功、出成果才能扣」:错。政策扶持的是研发行为本身,以项目是否属于合规研发活动为评判核心,与成败、是否形成产品收益无关。跨年度项目在费用发生当年即可同步申报,不用等完工。
- 政策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税前摊销。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除外。今年上半年相关减税降费达6596亿元。
- 实操提示: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重庆企业可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先批后享、自行判别申报即可。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新华社 / 央广网 / 中国新闻网(2026-10-09)。
原文链接: 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6/10-08/10709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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