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看懂: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卖报废产品,年销售额60万以内按0.25%预缴个税,超过部分0.5%。

很多人不知道,个人把废品、旧货卖给资源回收企业,其实是要预缴经营所得个税的。以前统一按销售额0.5%预缴;从2026年7月1日起,如果你走的是「三流合一反向开票」这种新模式,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预缴率直接减半到0.25%,超过部分才按0.5%。

什么叫「三流合一反向开票」?简单说,就是税务规则嵌进线上支付平台,回收企业给你扫码付款的瞬间,系统自动算税、扣税入库、预填开票,把支付流、人企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做到「支付即开票、开票即缴税、缴税即入库」。对卖废品的人来说,现场就把税办妥了,不用事后跑税务局。

怎么算总账?年销售额是按自然年度累计的,而且跨企业合并计算。比如你上半年在甲企业卖了40万、已预缴0.1万,下半年在乙企业又卖30万,那么其中20万仍按0.25%(0.05万),剩下10万按0.5%(0.05万),这次再预缴0.1万。注意不是「一超过60万就全部按0.5%」,而是分段计税。

哪些人最该关注?经常卖废钢铁、废塑料、废纸、旧家电、报废机动车的散户自然人。走「三流合一」模式,开票即缴税、风险更小,回收企业也不用次月再帮你代办申报、单独建台账。但如果你是通过普通「反向开票」(非三流合一),预缴率还是0.5%,没有降。

别忘了年终汇算。无论哪种模式,出售者都要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经常居住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另外,连续12个月反向开票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回收企业就不能再向你反向开票了,得去办经营主体登记、自己开票。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 海南/宁波税务解读(2026-10-10)。

原文链接: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3/29165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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