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看懂:放弃索票用收据入账看似省小钱,实则因缺合规凭证无法税前扣除,要补税加滞纳金;但小额零星采购等情形可用收款凭证扣除。
供应商说「不开发票便宜20块」,你顺手选了收据入账——这省下的往往不是钱,而是埋下的一颗税雷。
中国税务报近期披露了一类典型风险:A公司为压低进货成本,主动向供应商放弃索要发票,用收据等非正式凭证入账。税务通过「取票率」等风险指标筛查发现其成本费用缺乏合规票据支撑,最终A公司全面梳理修正申报,补缴了相应税款及滞纳金。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合规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合法有效凭证,对应支出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也不是所有无票支出都「死」。政策留了口子:企业从个人手里做小额零星采购(每次销售额不超过500元),可以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扣除依据;临时雇佣村民、散户的劳务费,只要签了劳务协议、代扣代缴了个税,用银行转账记录和完税证明也能作为成本凭证。河南沁阳一家头饰加工企业,就是把从农户手里收辅料、雇临工的开支规范成合规凭证后,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直接降了5万元。
真正踩红线的是两类:一是内部福利采购用自制单据入账,二是虚构业务拿白条冲成本——后者不只是「不能扣除」,还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面临补税、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实操建议就一条:能要发票的尽量要发票;真碰上散户小额采购、临时用工这类场景,留好「收款凭证+合同+支付记录+内部审批单」四件套,确保业务真实、凭证可溯源。正青禾提示:白条不是不能入,是要有合规的「白条」才入得安心。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正青禾整理(综合公开资料,据中国税务报)(2026-10-18)。
原文链接: 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6-07-17/doc-iniiatfh1470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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