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树科技2025年股改「两步走」:先把留存收益装进资本公积,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3.6亿股本未缴一分钱个税。路径在198号文字面合规,但289号文已收窄口径,监管趋势是「穿透看实质」。

2026年8月,宇树科技登陆科创板。上市背后有个少有人聊的细节:公司在股改环节用「两步走」完成3.6亿元股本转化,自然人股东个税分文未缴。这场「税务突围」到底是教科书级合规,还是卡在政策缝隙里的「移花接木」?

股改为什么要绕这一圈

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需为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宇树有限2016年成立,2025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这一步就是「股改」,也是后续税务安排的总开关。

两步走,钱怎么「绕」过去的

第一步,整体变更不增股本,大额净资产转入资本公积;随后两次增资,股本从259万股增至289万股。第二步,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289万元骤增至3.64亿元。

关键在税务逻辑:若直接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20%个税,没现金流也要交。而宇树先借股改把留存收益装进资本公积,再套用「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征个税」(国税发〔1997〕198号),从而绕开这笔税。

字面合规,风险却在

198号文说资本公积转增不征个税,但国税函〔1998〕289号随即收窄:免税的「资本公积」仅限于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宇树转增的资本公积实质来自有限公司的留存收益,并非股票溢价。财税〔2015〕116号及2015年8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2016年起,非上市或未挂牌公司资本公积转增一律征收个税。

宇树转增时尚未上市,按政策本应缴税。业内判断:监管口径已收紧,对股改上市企业要「穿透识别资本公积实质来源」,这类「先转再增」的操作,通道基本已被堵死。

给老板的启示

  • 股改路径设计,既要算税务账,更要算合规账;
  • 资本公积转增的免税适用,从来不是「看科目」,而是「看实质、看来源、看时点」;
  • 上市前的税务安排,留痕与实质比技巧更重要。

来源与声明

来源:正青禾整理(综合公开资料,原载「鲤见财律观」)。原文链接: 微信原文

本文仅作财税科普,不构成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税务处理请以税务机关口径及专业顾问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