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税收征管法迎25年来首次大修:取消复议清税前置、平台须报涉税信息、滞纳金改迟纳金。
要点梳理
- 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2001年全面修订后时隔25年的又一次大修,最快今年10月一审、2027年底前有望落地施行。
- 取消行政复议「清税前置」:以后对征税行为(如补税、加收滞纳金)不服,不必先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纳税人的救济权明显改善。
- 平台企业有了法定报送义务:电商、直播等互联网平台必须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身份与交易涉税信息,灵活就业人员偷逃税将被戴上「紧箍咒」。
- 「滞纳金」改名「税款迟纳金」,并新增不予或免予加收的情形(如不可抗力、政策口径变动等非主观过错);关联交易认定扩至企业-个人、个人-个人,新增一般反避税条款,且地方政府不得向税务机关下达税收收入指标。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第一财经(2026-09-11)。
原文链接: https://www.yicai.com/news/10334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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