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财政部税务总局更新企业重组税惠指引,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5年分期交税。
做并购、分立、资产划转的企业注意,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刚更新了《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026年10月30日发布),替换掉2024年7月的旧版。新版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多税种规则一口气梳理清楚,还加了不少新案例。对打算重组的老板,最该盯的是两条新规则。
新规则一:芯片和工业母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能分5年交税
2026年1月1日到2028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所得,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交易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以一起享受;但相关损失不能分期确认。等于给重资产行业的重组,把税负担子卸轻了。
新规则二:合并分立可「部分达成一致」适用特殊处理
企业合并、分立两类重组,新增了「部分达成一致税务处理」:合计持股超过50%的被合并、被分立企业居民企业股东,跟重组各方就特殊性税务处理达成一致的,对应股权和相关资产负债部分就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其余部分走一般处理。前提是重组日持股不低于5%及前十大股东都得达成一致,而且12个月内不能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否则之前按特殊性处理的要重新调整。这条只适用于2026年1月1日以后的重组业务。
提醒:印花税这条也升级了——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范围大幅扩围,执行期到2027年12月31日。指引仅作参考,具体以正式政策文件为准。
增值税口径也同步更新,明确了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的四项条件(标的能相对独立运营、资产债权债务员工打包转让、有合理商业目的、转让方和接收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等)。重组前先把这本指引翻一遍,能少走不少弯路。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凤凰网转证券时报)(2026-11-03)。
原文链接: https://i.ifeng.com/c/8xf0i2M7D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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