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5号明确,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利息收入,2026至2027年暂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期发布2026年第5号公告,给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这项政策有两个关键点要分清。一是「免」的范围,只针对债券利息收入,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二是政策执行期为两年,2027年底到期,后续是否延续要关注官方公告。
对境内企业来说,如果你所在公司代理境外机构投债、或者和境外投资者有债券相关业务,开票和申报时要准确适用免税口径,别把该免的税多交了,也别把不该免的滥用了。
正青禾提示:这条政策服务的是「引进来」的境外资金,和境内企业自己买国债、地方债的税务处理是两码事,财务做账时别混为一谈。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答)(2026-10-22)。
原文链接: https://anhui.chinatax.gov.cn/art/2026/10/10/art_22415_1328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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