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资企业拿股息红利要缴20%个税,28年免征时代终结,企业须做好代扣代缴。
要点梳理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适用20%税率。
- 支付环节由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企业未扣缴的,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缴纳。
- 同时废止1994年的免税安排(财税字〔1994〕20号),结束了长达28年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暂免个税政策,意在维护税制公平、清理不规范的税收优惠。
- 专家提示:多数欧美国家实行居民全球征税,外籍股东即便在我国免税,也需向母国补税;新规下在我国缴的税可抵免母国税款,实际税负未必增加。但外资企业分红前务必重新测算,别漏了代扣代缴。
来源与声明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6-09-01)。
原文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52107/content.html
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公开信息及公开资料,仅供阅读参考,不构成专业税务、法律意见。具体执行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如需办理涉税事项,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