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指南
工商局:内资、外资企业及私营企业开业注册登记。
外经委: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公安局: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受理审批。
防火监督处:消防安全审核检查项目审批。
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场、展销会审批。
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变更、验证。
税务局:企业税务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及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 注册内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2.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3.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4. 注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5. 外地或国外公司在杭申请办事机构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注册内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公司名称查询。名称核准时,您需要准备:
1. 全体股东(法人+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
2. 法人及合伙人出资比例(百分比)
3. 拟订公司名称1-5个
4. 拟订公司经营范围的主营项目
5. 50元查名费
名称核准下来后,您需要提供:
1. 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2. 法人简历一份
3. 办证费用
整个办证的流程:
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一、二)→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工商所初审→验资→提交公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公安刻章→办企业代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办理完毕的公司所包含的(行政部门签发)证件如下: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含电子营业执照)
2. 验资报告、银行开户注销单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 IC卡、发票购用印制簿
5. 公司章3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 外国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外国公司的登记证明
2. 当地银行的资信证明
注册程序:
1. 选择并租用办公或生产经营地址
2. 核准公司名称
3. 向外经贸部门逐级申报审批
4. 国家商务部审批
5. 申请外管局的外汇额度
6. 银行开立外汇胀户
7. 工商注册
8. 刻章
9. 办理代码证
10. 办理税务登记证
备注: 如经营范围中含有特殊经营内容的,在申领营业执照前需按涉及部门进行前置审批。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 外国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外国公司的登记证明
2. 当地银行的资信证明
3. 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内资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5. 内资企业章程复印件
6. 内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注册程序:
1. 选择并租用办公或生产经营地址
2. 核准公司名称
3. 向外经贸部门逐级申报审批
4. 国家商务部审批
5. 申请外管局的外汇额度
6. 银行开立外汇胀户
7. 工商注册
8. 刻章
9. 办理代码证
10. 办理税务登记证
注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总公司代码证并加盖公章
3. 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公章
4.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
6. 租房协议
7.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办理分公司注册费用:
外地或国外公司在杭申请办事机构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 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2. 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
3. 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需公安部门同意)
4. 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及董事名单
5. 所有中方雇员的聘用合同
6. 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册程序:
以上资料备齐后,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人签暑。并到省级工商部门办理。
注册公司企业类型
· 贸易或贸易类企业
许多境外企业试图在活跃的中国市场销售国内或国外生产的产品,虽然在中国入世后的一段时间内,外商原则上禁止在中国从事纯销售或贸易活动 ,但一些精明的外国投资者已通过有效、合法的方式在中国各地区建立了销售贸易类企业,抢占了市场先机。
· 物流、仓储类企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最早的物流、仓储服务系统已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物流、仓储的要求,中国对于高效、先进的现代化物流、仓储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供需之间的 矛盾表明市场巨大、空间宽广。
但是,中国对外国公司在此业务上投资仍有较大限制和不确定因素,因此,外商必须制订兼顾长期增长和短期利润的入市策略。
· 生产、加工类企业
该行业向来是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从政策法规角度来说,市场准入障碍相当低。然而由于中国地域广阔,人文和市场发展的地区性差异巨大营运成本,选址已成为该类企业投资的关键决策因素。对外商投资者来说在中国进行选址决策是一件非常庞大、艰巨的工程,因此,应考虑聘请专业的投资咨询公司来分析策划最佳方案。
· 房地产类企业
当今房地产服务在中国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诸如上海、北京那样的大中型城市,外国公司在个案审批的条件下,可以在中国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但成功获得营业许可需要较复杂的审批手续。
· 金融、投资服务类企业
入世后,中国将逐步对外国公司开放银行和金融服务市场,包括资产管理、基金业务、证券市场、风险投资、理财、银行和保险服务。 在该领域,新法规和新政策层出不穷,可谓机遇和风险并存,有效的市场进入策略成为投资决策成功的关键。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类企业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中国的开发和需求要高于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在应用软件及其技术服务领域的增长形势更是迅猛。国内各开发区和特区相继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产业的相关政策,形式多样复杂,国家也对外商投资该产业制订了相关管理政策。高科技企业必须成功地领会和运用复杂的政策法规,使之成为企业在中国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
· 咨询服务网类企业
咨询行业的范围广、创新快,虽然中国对外商准入咨询行业的规定比较复杂,但通过有效、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很多外商已经建立了咨询机构,这些咨询领域包括市场调研、投资咨询 、财务和会计咨询、技术咨询、工程咨询、房产咨询以及环保咨询等。
· 售后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国市场的产品销售,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已成了一项重要的竞争优势,特别对那些产品线长或提供复杂设备的公司而言,更是如此。除非在某些特别区域内,外商独资企业很难在中国设立独立的售后服务中心和配件中心。此外,在中国设立服务中心还面临许多技术性困难,特别是进口备件的库存管理。
· 控股公司、地区总部、驻沪办事处
对那些已在中国投资设立了数家工厂和企业的公司来说,设立控股公司或地区总部可以为营销、运作、财务管理提供一个优化企业资源利用的新平台。另外,控股公司可以获得一般外资企业所无法拥有特殊经营权,如代理销售权等。因此,具有特殊竞争优势。
· 其它特许经营类企业
外国投资者经特别审批后可以进入中国其他商业领域,例如商业零售、航空、船运、货代、建筑、风险投资、证券市场及金融工程等,但各案情况有很大不同。
你适合注册什么样的企业 ?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
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 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 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 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基本要求:
1.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 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倘范ā?
注册步骤
1. 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2.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4. 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5. 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6. 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7. 到报纸上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