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办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周期短和较不规范,易由市场左右而很不稳定,且一般为民间投资所举办,并非以服务社会大众为惟一宗旨,完全以市场为取向,收费按市场行情自主定价,按商业化运作,所以,其不仅一般不具有永久性的存续性,而且一般均为营利性。正是基于这种客观现实,以造福社会大众为职志的民间捐资兴学者,一般不愿意或很少愿意捐资兴办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机构,而愿捐资兴办具有永久存续性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正规学校。所以,除极少数由民间捐资兴办的具有公益法人资格的特殊情况外,民办非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机构,一般不具有公益法人资格,不具有基本的免税条件,不应享受法定的免税待遇,应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