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药批发的企业能否申请按简易方法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
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
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举例来说,假设你公司7月份批发生物制药取得含税收入200000元,选择简易方法缴税后,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000÷﹙1+3%﹚×
3%=5825.24(元)。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告中还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因此,你公司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期限使用选定的缴税方法,不
得提前终止或变更缴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