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这既是对未来纳税服务发展的一个准确定位,也阐明了纳税人需求在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成为了国税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拟从渝北区国税局的纳税服务现状出发,对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进行探讨。
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
(一)把握纳税人需求的必要性
需求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客观现象,是人为满足生理本能以及达到精神满足而产生的愿望和要求。纳税人作为与国税部门密切关联、相互对应的群体,从其群体属性出发必然会有特定需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就是依据纳税人合法、合理、合情的各种需求,抓住税务部门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服务需求两者的结合点,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化、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
纳税服务质量最根本的衡量标准为纳税人满意度,即纳税服务达到纳税人需求与期望的程度。从某种意义上看,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人需求成反比,纳税人越不满意的地方,就是纳税人需求最强烈的部分。只有符合纳税人需求的纳税服务,才能克服盲目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达到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的目的。国税部门应当掌握纳税人需求,紧扣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人需求,切入影响纳税服务的关键环节,提高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二)细分纳税人涉税需求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前提是要真正弄清楚纳税人有何需求。结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报告渝北区国税局数据,对纳税人需求进行初步划分。
1、政策信息类需求
国家税收法律政策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随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及时调整成为了广大纳税人的“必修课”。调查报告中,纳税人对渝北区局制作的税法宣传资料的制作的及时性,满意度比较高,对简明性和查阅方便性的满意度比较低,对落实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的满意度一般。可见,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信息类的需求富有层次性,既希望政策信息及时,又希望简单易懂、便于取阅,但相比较而言纳税人对政策的落实最为关注。
2、程序效能类需求
强化管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已经成为了“经济人”的本能,纳税人几乎都将效率第一位。在认为税务机关最需要改进和加强的纳税服务方面,40%的纳税人认为需要解决简化办税的程序,37%的纳税人认为需要高效的办税效率,33%的纳税人认为需要便捷的办税渠道。由于在涉税事项办理中,不能完全避免涉税资料重复上报,办理业务“多头跑、跑多次”的现象,使得纳税人对程序效能的需求较为直接和强烈。
3、公平执法类需求
相比人格上的尊重和服务上的优化,纳税人更在乎税收执法上一视同仁,也就是纳税人更看重税务部门是否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办税公开、定税明白,是否杜绝了关系税、人情税,使所有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公平待遇。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处罚这一税收执法行为的评价是:执法程序规范合法满意度最高,为87.1%;处罚公正透明满意度为85.3%,享有知情权满意度84.0%。可见,纳税人需求的公平,不仅是税负公平,更需要税务部门执法公正,办事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使纳税人缴上明白税、放心税。
4、权益保障类需求
随着纳税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税收权益性服务也需求不断增加。纳税人既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更有税收法律上规定属于纳税人自主行使的权利,如参与税收政策制定、税收减免申请、委托代理权等。纳税人对投诉(举报)回复处理的满意度较低,得分仅为52.33分;对法律救济满意度评价也很一般,得分仅为71.6分,远远低于纳税人总体满意度80.7的得分。满意度不高,恰恰表明纳税人希望得到权益保护的需求十分强烈,税务部门还有需要改进的空间。
5、个性服务类需求
在为所有纳税人提供必要的、基本的优质纳税服务之后,将剩余资源向特定纳税人进行倾斜,提供个性化服务,则是纳税人需求的更高境界。借用市场营销策略中顾客关系管理理论,税务机关也需要对纳税人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群体进行特点和需求分析。同时,在办税过程中什么问题最难办理,什么事情急需解决,什么服务最实在,纳税人才最有发言权。
二、渝北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实践
近年来,渝北区国税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11年全市国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通过纳税人满意度问卷调查,办税服务厅暗访调查,该局获得了排名第二的成绩,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肯定。
一是将需求理念贯穿于服务过程,纳税人满意度较高。始终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理念,高度重视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在全市率先采用纳税人信息采集系统,动态采集纳税人需求。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开展纳税服务“全覆盖”等活动,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以此作为工作出发点,筹划各项纳税服务工作。
二是将完善机制贯穿于服务过程,纳税服务更有保障。推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AB角等基本服务制度。制定“点对点”服务制度,由局领导、科所负责人充当服务员,由业务骨干充当联络员,实行服务员、联络员双重负责制度。制定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建立服务考评机制,将工作量、工作质量、纳税人三方评价相结合,实行纳税服务出现问题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
三是将提速减负贯穿于服务过程,纳税服务更加高效。着力打造“快车道”服务流程,整合办税流程,缩减办税时限,简并报表资料,推行一般纳税人涉税申请“三合一”审批,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合理分流、分段申报,有效缓解征期排队的突出问题。推广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强化个性化服务措施,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办理涉税事项效率更高。
四是将信息办税贯穿于服务过程,纳税服务更加便捷。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自主研发“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宣传、纳税告知和催办催缴等服务。在办税服务厅、龙溪税务所等地安装ARM(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拓展自助服务功能。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扣税,开通网上办税,优化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提高了纳税服务的信息科技含量。
三、影响纳税人需求的因素
渝北区国税局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纳税服务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有诸多影响纳税人需求满足的因素。本文主要从政策、征管、制度、人员等因素进行分析。
(一)政策因素
各种税收政策出台,绝大多数是税务机关单方面政策供给。服务提供之前,未充分获取纳税人的需求信息,也未让纳税人实际参与纳税服务制度、纳税服务办法的制定过程,从根本上导致了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服务与纳税人的客观需要脱节,缺乏对等的互动与沟通。基于此,纳税人的需求和意见不可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和真正的体现。加之政策普遍复杂且变动频繁,纳税人缺乏主动了解政策的意识,服务政策实际使用效果不理想。
(二)征管因素
现行征管模式下,强调以收入任务为中心,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征管信息化建设,是税务部门基于自身管理需求开展的征管活动,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两张皮”现象实质上依然存在。从一定程度上看,存在把部门的征管需求当作纳税人需求的问题,而不是应纳税人需求提供服务。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制订的初衷正是为了管理需要,帮助纳税人履行有关程序和手续,促使纳税人符合税务部门管理规范。
(三)制度因素
目前,整个涉税需求分析响应还停留在主观评价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一般是临时性的、个别性的、突击性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涉税需求机制。需求的征集不够规范,分析不够透彻,响应不够深入,反馈不够及时,更谈不上涉税需求的后续跟踪管理。缺乏完备的涉税需求机制,使得纳税服务不能依据需求对症下药,以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也不能深入开展。那么,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就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谈。
(四)人员因素
税务干部是纳税服务的最终实施者,干部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高低。目前,渝北区国税局在职职工平均年龄44岁,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的特点比较突出。从所学专业来看,仅有财会税收类专业15人,经济管理类专业43人,其他专业103人,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虽然单位一直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但仍有个别税务人员知识基础较差,业务功底薄弱,政策水平不高,满足于简单、浅显、低水平的服务,影响了纳税服务的质效。
四、几点建议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仅靠基层税务部门努力无疑是杯水车薪,它需要各级税务部门从税收政策、征管模式、制度本身和人员因素等方面不断改进,更好满足纳税人的政策信息类、程序效能类、公平执法类、权益保障类、个性服务类需求。
(一)完善税收政策,争取纳税人广泛参与
完善税收政策的基础,是要从制定思想上体现尊重纳税人,使纳税人对税收和税法容易接受、理解和遵从。作为基层国税部门来说,对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政策,几乎没有制定权和参与制定权,只能尽量进行意见反馈和呼吁。建议上级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畅通纳税人参与渠道,广泛征求纳税人、基层税务部门及其他公众的意见,维护纳税人对涉税政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尽量避免政策失误和推行的阻力。各类税收政策出台后,相应的税收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帮助基层税务工作人员和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掌握具体规定,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基层税务部门及时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提醒服务,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联网站、电子邮箱、12366热线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提升政策宣传的覆盖范围、影响层面,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的需求。
政策制定实施后,着眼于整体社会效益,评估征管成本和效益,继续深入了解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改进意见,把控之过严、失之于宽的部分加以改进,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使纳税人用最低的纳税成本获得最优的纳税服务。特别要注重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减免退税请求权和行政诉讼权,鼓励纳税人通过多种形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政策落到实处、不打折扣。
(二)改进税收征管模式,合理配置征管资源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在改进征管模式,配置征管资源的时候,要尽量考虑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和正当利益,以追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合理配置征管资源。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区域、产业等因素,设置基层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强化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职能的整合,逐步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各层次需求。结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推进专业化管理,尽可能把各类专业人才配置到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纳税服务岗位,从事服务性调研、纳税评估等涉及服务的岗位,以及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税收政策筹划服务等工作,逐步推进纳税服务专业化。
构建信息化征管网络。借助税收征管的信息化趋势,不断创造服务纳税人的新手段,选用纳税人比较接受、比较需要的电话、互联网、短信等方式,提供多种形式的涉税事务办理服务。加强国税网站、12366热线的建设,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全方位支持网上申请、电话申报、网上缴税等服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结纳税事宜。对于税款申报缴纳期限、日常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等涉及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信息,在相关期限到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及电话等形式及时提醒纳税人注意防范风险,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个性化纳税服务大多由税收管理员直接提供,因此税收管理员和税务部门要加大个性化服务力度,切实开展上门服务、“一对一”服务和“点对点”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对政策类服务、程序类服务、权益类服务、规避风险服务等职能进行科学划分,将部分业务复杂程度较高、无法由税收管理员单独完成的纳税服务职能,从其职责中分离出来,不断创新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满足纳税人更高层次的需求。
(三)建立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保证常态化运行
搭建涉税需求征集平台。就现有纳税服务体系而言,如何准确定位每一类纳税人的具体需求,亟需建立一个固化的、畅通的、高效的征纳沟通体系。以网络、短信、邮政、电话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为助力,以开展服务宣讲会、互动交流会等活动为载体,以行业协会、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大企业协调员”等为媒介,全面立体地搭建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桥梁。部门各负其责,相关业务部门要主动征集纳税人对政策解读、咨询辅导等方面的服务需求。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承担对纳税人权益维护、税收宣传等方面服务需求的征集任务。基层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要切实收集纳税人对标准化建设、办税流程、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需求。
落实涉税需求分析反馈。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分析研究、科学设定辖区内纳税人需求指标。组织专人按季将采集到的纳税人需求进行归集、整理,从需求的迫切性、合理性、纳税服务价值与成本、能否有效提升服务效率这些标准出发,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不同需求,确定分级分类排序。认真解读和分析需求,发掘纳税人需求变化和共性,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应对措施和方法、以及调整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建议,定期形成综合性的纳税需求分析报告。特别是涉及制度层面的,应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以此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发挥纳税人需求信息的增值利用,促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实施涉税需求后续管理。定期公布纳税人需求调查结果,及时向纳税人进行反馈。反馈对象单一的,逐一进行反馈;对普遍性需求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向社会进行公开。及时研究改进涉及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和管理方法,通过考核评价与检查落实,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程序。加强纳税服务绩效评估,对纳税人需求应对进行跟踪问效,对解决问题不力或是不作为的,要依照规定严格追求其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需求调查的效果有效发挥。
(四)提升纳税服务能力,强化人员素质
导入客户理念。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导入“客户”理念,对纳税人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全过程中,积极、主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所需服务。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满足自身的征税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转变,在税收管理流程的设置和纳税服务方式的提供上,充分体现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高素质纳税服务队伍。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使税务干部自觉坚定信念,树立法制观念,坚守职业道德,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纳税服务意识。以发展的眼光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对广大税务干部培训和更新知识教育的力度,调整重点创新培训方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用性,实现个人和整个队伍的技能素质的明显提高。通过每年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拼、文明用语推广使用来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从服务标准、服务礼仪、服务技巧和自我心理调试等方面对办税人员进行辅导,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整体质量。
打造优良服务窗口。以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统一大厅内外标识,实行“一窗多办”模式,业务统一在前台受理,有序在内部流转,质量在后台监控,以此继续深化办税服务厅和综合税务所的服务窗口建设。办税人员自觉遵守各项服务制度,为纳税人提供快捷的政策咨询,“阳光”的办税过程,便民的服务措施,透明的维权措施,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将“热心、耐心、细心、关心、贴心、诚心”贯穿服务工作始终,让纳税人享受应有的权利,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